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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批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成立

发布日期:2010-07-13 10:56:34   浏览次数:1

 

7月1日,我院与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联合签署了《关于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意见》,这也标志着我院派驻江宁分局东山、开发区、科学园三个派出所的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成立。

根据《关于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意见》规定,检察官办公室将对公安机关所有刑事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重特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新型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涉及的案件及在本区内有重大影响、涉及地区稳定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证据收集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安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及时沟通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提出整改建议,了解、征求公安派出所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建议,对影响诉讼顺利进行且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研讨,统一执法尺度。此外,对刑事拘留后报送备案的轻微刑事案件经审查后发现具有刑事和解条件的,将及时建议派出所履行调解义务;对不具有刑事和解条件或没有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则建议派出所使用快速办理机制直接移送审查起诉或提请逮捕。
今后,我院还将在全区各个派出所都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同时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力争实现江宁区司法资源的高效优质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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